第二殿楚江王
道教(民間信仰,融合佛教冥府觀) · 陰間神 / 十殿之一 / 活大地獄主審官

第二殿楚江王

楚江大王楚江王第二殿閻王二殿楚江王楚河大王厲溫

第二殿楚江王是十殿閻羅中專司「活大地獄」之主,承接第一殿秦廣王分流 而下的惡魂,主審盜竊、傷人、欺詐、漏稅、信用敗壞等「侵奪他人」之罪。 其殿轄活大地獄一座、十六小地獄附設,亡魂入殿先剝衣受寒、再依罪入小獄 受刑,刑滿轉押第三殿。在十殿審判流程中是「實質受刑的第一殿」, 最常被勸善文用以警誡市井偷盜詐騙之徒。

護佑範圍
偷盜詐欺亡魂受審公正為生前曾欺暪、漏稅、虧欠他人之先人補贖商家求財守信、不犯欺詐之德家宅防竊、財物失而復得化解被偷被詐騙之冤煞七月普度時為孤魂解脫寒冰之苦提醒世人「侵奪他人即入活大地獄」的因果觀司法案件中受詐騙、被盜竊一方申冤的對象
黑金虎爺講第二殿楚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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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殿楚江王管偷盜、殺傷、詐騙這條線 🪙 想求保佑不必上香——把帳結清、把欠人的人情還一還,做生意秤頭給足、不貪小便宜,比點什麼香都實在。守分的人,名字不會被列。

歷史沿革

楚江王信仰與第一殿秦廣王同源,皆出自佛道融合下的「十殿閻羅」體系。 佛教自《吠陀》Yama 起源,經《長阿含經》《起世經》傳入中土,初為一王 獨判格局;唐宋之際與道教東嶽治鬼、泰山司死合流,定型為十殿分工。 傳為唐末成書、實際在宋元定型的《佛說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與 明清廣為刊行的《玉曆寶鈔》,將十殿閻王名號職司系統化記載—— 楚江王列第二殿,主「活大地獄」一座,附設十六小地獄,居十殿審判流程 「實質受刑」之首席。

《玉曆寶鈔》明載楚江王所掌「活大地獄」位於南方沃焦石下、大海之底, 縱橫八千里(合佛教度量五百由旬),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亡魂入殿 須先於殿前「剝衣亭」剝去陽世服飾受寒,再依其生前所犯罪業——傷人軀體、 通姦盜竊、欺詐財物、不誠信用、漏稅損公等——分發至附屬十六小地獄受刑, 刑期屆滿後押解轉送第三殿宋帝王繼續審判。此「先剝衣、再分獄」之程序, 是楚江殿在十殿群塑中最具辨識度的場景。

民間信仰另將楚江王與東漢末年義陽侯厲溫連結為其歷史化身。據部分 善書與民俗論述(《百度百科》楚江王條目所引),厲溫為涿郡涿縣 (今河北涿州)人,東漢末年曾參與平定黃巾之亂,魏文帝黃初年間封 義陽侯。然此說較蔣子文之於秦廣王傳播範圍小、文獻基礎較弱, 屬民間後出附會(未經查證),台灣廟宇罕見此一說法的明顯痕跡。

楚江王信仰隨明清移民渡台,與秦廣王並無獨立大廟,多以「十殿閻羅 群塑」配祀於東嶽殿、地藏庵體系內,與其餘九殿同列接受信眾參拜。 典型場域為臺南東嶽殿、新莊地藏庵、嘉義城隍廟等冥府信仰核心廟宇, 其中臺南東嶽殿後殿牆前的十殿群塑,是全台最古老完整的楚江王塑像之一。

演變過程

從佛經閻羅到台灣十殿之一,楚江王形象經歷數段融合:

- 吠陀時期(西元前 1500 年)印度神話 Yama,亡者裁判者源頭 - 東漢魏晉佛教東傳,閻羅王譯名與信仰隨經典進入中國 - 東漢末年民間後傳厲溫為其歷史化身(屬後出附會,未經查證) - 唐宋之際《十王經》《玉曆寶鈔》確立十殿閻羅體系,楚江王列第二 - 明清善書、寶卷、地獄變相圖將「剝衣亭寒冰、十六小地獄」場景 普及至民間,成為勸戒偷盜詐騙的標準教材 - 明清移民渡台併入東嶽、地藏庵體系,群塑配祀為主,少有獨立主祀 - 戰後至今民間七月普度、做功德、超度科儀仍以「過十殿」為核心, 楚江王所掌活大地獄是亡魂受刑流程的第一站,家屬常於此殿燒疏文 「贖偷盜詐欺之罪」

小故事

剝衣亭寒冰大地獄—楚江殿的入殿第一刑

《玉曆寶鈔》載第二殿前設「剝衣亭」,亡魂自第一殿秦廣王處被押解 至此後,必先於亭中剝去陽世所穿衣袍、跪受寒風吹襲,象徵「捨棄 陽世一切偽裝」。剝衣畢,亡魂赤身入活大地獄——此獄又稱「寒冰 地獄」,位於南方沃焦石下、大海之底,縱橫八千里(五百由旬), 陰風徹骨、寒冰刺體。凡生前傷他人軀體、通姦盜竊、欺詐財物、 漏稅損公、不誠信用者皆受此寒。受寒之後再依罪業分發至十六附屬 小地獄續刑,刑滿才押解轉至第三殿宋帝王。

十六小地獄—罪有專獄、刑有對應

楚江王所轄之十六附屬小地獄,民間傳為「孤獨地獄、刀杖地獄、 糞尿地獄、銅鐵地獄、撒糞地獄」等等,每獄對應一類具體惡行。 (各家版本略異,部分文獻列名亦有出入,未經考據細節以《玉曆寶鈔》 原文為準)此十六小獄之設計,是十殿系統中最早展現「罪有專獄、 量刑分明」精神的一殿——勸善文常借楚江殿警告市井:「偷一文錢入 銅鐵獄、欺一斗米入撒糞獄」,將抽象因果具體化為刑罰場景。

為何說楚江王是「市井小民最該怕的閻王」

民間俗諺:「莫問五殿包公兇,先怕二殿楚江王。」此說的根據在於 第五殿閻羅天子主審大殺業(殺人、極惡),多數普通百姓一生未必 犯到;但楚江王所主的盜傷詐欺、漏稅信用敗壞,幾乎是市井日常皆可 染指之罪——少給秤、賴帳不還、占人便宜、誇大不實、不信守承諾, 逐項皆在楚江王業務範圍內。故清代以來商家、市井多於楚江殿前 格外恭敬,求自己「守信不犯」,亦借此勸戒夥計勿存欺心。 此一民間道德教化功能,使楚江王在十殿中扮演「最貼近常民日常」的 警示角色。

如何識別

第二殿楚江王識別圖

一眼認出第二殿楚江王,看這四個重點:

第一、官帽與官服:與第一殿秦廣王形制相近,頭戴展腳襆頭或閻王 冕冠,身穿大紅、絳藍或墨紫蟒袍,胸前繡龍紋或補子,腰繫玉帶。 群塑序列中位居秦廣王之後(第二位),形制略與秦廣王同尊, 以示「同為閻羅、同位閻王」之等齊。

第二、面容與膚色:膚色多為粉白、肉色或淡藍,面容較秦廣王嚴峻、 偏「武判」氣質,蓄三綹或濃密黑長鬚,眉宇間透出冷意,反映其 作為「實質受刑首席」的審刑威儀。少數塑像作青藍色面(呼應寒冰 地獄主之意象)。

第三、持物:左手持笏板或令牌,右手執判官筆或鐵索。 身前最具辨識度的場景物是「剝衣亭」浮雕、「寒冰地獄」變相圖、 與「十六小獄分發圖」——只要看到亡魂剝衣受寒、押入冰窟受刑的 地獄場面,多半就是楚江殿。少數塑像配「鐵鎖鏈」「冰柱」等冷刑 象徵物。

第四、座次與場景:在臺南東嶽殿、新莊地藏庵等十殿群塑中, 楚江王恆居秦廣王之後第二位,左側或右側起算第二尊。背景常繪 寒冰、剝衣、銅鐵刀杖等地獄變相,氛圍較第一殿陰冷數倍。 群塑配置上常見「黑白無常押解亡魂、判官填寫罪業簿、牛頭馬面 執行刑罰」三層次同框出現。

關係網

此神在佛道教體系中的位階與相關神祇

東嶽大帝
統屬
第二殿楚江王受東嶽大帝統管,東嶽為冥府最高總裁,十殿閻羅各司其職
七爺八爺
部將
黑白無常(謝必安、范無救)為楚江王押解、緝拿亡魂的核心部將
上:上級神祇 · 師承 · 父母中:同僚 · 合祀 · 配偶下:部將 · 弟子 · 子嗣

台灣代表廟宇

精選 3 間最具代表性的廟宇,附 Google Maps 定位

臺南東嶽殿

台南市中西區 · 創立 1673(明永曆 27 年)
台南市中西區民權路一段 110 號

台南府城七寺八廟之一,明鄭時期創建,是全台最早奉祀東嶽大帝的廟宇, 亦為冥府信仰之府城核心。前殿主祀東嶽泰山天齊仁聖大帝,中殿主祀 地藏王菩薩,後殿主祀酆都大帝;兩側牆前配祀完整十殿閻羅泥塑—— 第二殿楚江王居秦廣王之後第二位,前置剝衣亭浮雕與寒冰地獄變相, 塑像旁有牛頭馬面、押解亡魂、判官書簿等場景配置,是全台最古老、 最完整的楚江王塑像之一。1985 年指定為臺南市市定古蹟,廟內以 「打城」儀式聞名,每年農曆三月初一楚江王聖誕仍有信眾備疏文 前來祝壽,特別是商家、自營業者、被詐騙苦主前來祈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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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地藏庵(大眾廟)

新北市新莊區 · 創立 1757(清乾隆 22 年)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84 號

北台灣冥府信仰指標廟宇,主祀地藏王菩薩,北殿一樓主祀目蓮尊者 並同祀完整十殿閻羅;第二殿楚江王居秦廣王之後第二位,塑像前 可見剝衣亭與寒冰地獄場景配置,是北台灣可就近參拜十殿群塑的 首選場域。早期民間流傳「新莊地藏庵,陽間森羅殿」之說,相傳 夜半廟內可聞陰司審案聲音。除地藏王與十殿閻羅外,亦配祀文武 大眾爺、董大爺、目蓮尊者、註生娘娘等。每年農曆五月初一文武 大眾爺暗訪、五月初二日巡,列為新北市無形文化資產,是北台灣 求問冥司、解冤親、補祖庫信眾首選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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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城隍廟

嘉義市東區 · 創立 1715(清康熙 54 年)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 168 號

國定古蹟,為清代諸羅縣城隍官廟,亦是嘉義地區陰司司法信仰核心。 正殿主祀綏靖侯城隍尊神,後殿與兩廡配祀十殿閻羅木雕群塑, 第二殿楚江王居秦廣王之後第二位,塑像旁可見剝衣亭、寒冰、十六 小獄等地獄變相場景。廟內保存清代以來「爾來了」匾額、大算盤、 文武判官等城隍系統標準配置,並融合十殿閻羅體系,呈現「城隍 → 十殿閻羅 → 東嶽大帝」三層冥府司法結構。每年農曆八月初二城隍誕、 農曆七月普度為嘉南地區最盛大宗教活動之一,是中南部商家、 自營業者祈求守信不犯、被詐苦主求公道的重要場域。 (實際十殿群塑配置以該廟現場標示為準,未經查證細節以實地參訪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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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第二殿楚江王管偷盜、殺傷、詐騙這條線 🪙 想求保佑不必上香——把帳結清、把欠人的人情還一還,做生意秤頭給足、不貪小便宜,比點什麼香都實在。守分的人,名字不會被列。